街头征婚第一人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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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2:3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据千山晚报报道,2001年9月,36岁的李锡忠在对婚姻介绍所失望之后,想到了街头征婚广告的做法。他请人在一张鲜红色的绸布上印了“征婚”两个大字,再印上广告征婚词:“某男,未婚,36岁,家庭条件优越。身高1.74米,愿寻一位聪明漂亮的女士为伴。如果有缘,我保证让您天天24小时‘乐’。” “喂,你好,我看了你的征婚广告,我想找时间和你谈一谈……”第二天,便有两位
自重庆一家食品店的姑娘打来电话说:“你真是一个很有勇气的北方男人,我不在乎你的经济条件如何,希望我们能相互了解……”接下来,这位28岁的名叫陈丽华的姑娘表示希望能与李锡忠见上一面。 去年10月,李锡忠和陈丽华在鞍山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同时,由他们共同经营的“川味卤鸭店”也同日开张。紧接下来的问题渐渐出现,由于有关征婚的报道仍在继续,每天李锡忠接到的长途电话不下几十个,时间一长,陈丽华流露出了不满:“总有女的打来电话,不嫌烦吗?你就告诉她们你已经结婚了,还跟她们嗦什么!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实实在在地过日子,用不着别人来打扰!”而李锡忠却不以为然。 至此,不论是生活上还是生意上,两个人之间的信任感越来越差,这与当初千里迎亲的壮举以及激情相爱的铿锵誓言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们都感到当初的选择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2004年8月初,两个人走进了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领取了离婚判决书。 作者:白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