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女9年守侯成泡影 未婚妈妈无家可归以泪洗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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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6:59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见习记者何健华 实习生谢琳琳 有人说,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可是有一个痴情女人爱一个男人却爱到十二分,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失去了学业、工作,甚至家人也和她断绝关系。她在苦苦等待犯受贿罪入狱的男友9年后,却遭到他狠心抛弃。如今她挺着怀孕七个月的大肚子,寄人篱下,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糊涂:为“救”男友替他认罪 12月4日晚7时许,记者如约在广西医科大二附院的门口见到了这位未婚妈妈。脸庞娟秀的她穿着一袭黑色的孕妇装,清瘦憔悴。在马路旁的休息椅上,她告诉记者她叫梅,是南宁人,今年32岁,12年前是广西某高校的在校本科生。 20岁那年,她和高大英俊的锋确定了恋爱关系。“我是一个很执著的女人,一旦爱上,就会付出全部。”梅叹了口气,向记者说起了不堪回首的往事。 锋是城市信用社的信贷员,1993年底,锋因为涉嫌索贿被逮捕。就在法院即将对其所犯罪行进行判决的时候,他又被查出另外一笔7万元的受贿款。锋很有可能因此被判死缓,他家里人央求当时还是学生的梅替锋认罪,并承诺如果梅帮锋过了这关,就让他们两人结婚。“他的父母原来一直反对我们交往,我又是那么爱他,就咬咬牙认了这笔糊涂账。”梅说。 之后反贪局立案调查梅。梅出生于公安世家,家人觉得她丢了家里的脸,便和她断绝关系。爱面子的梅只得放弃了学业,去东莞打工,一去就是两年。梅说:“1996年我回南宁,经常去狱中看他。他想吃什么,我都买给他。” 变故:狠心男友出狱变心 在痴痴守候锋的9年中,不少男士向梅表示好感,甚至有一个台湾人向梅求婚,但是为了固守那份初恋,梅都拒绝了。 2003年6月,锋刑满出狱。不久,锋认识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就跟梅提出分手。梅这时已经怀了锋的小孩。 她两次割腕,想留住锋的心。可是锋铁了心肠,他对梅说:“你不要拿死和怀孕来威胁我,即使我现在和你结婚,心也不在你这里了。”“我是30多岁的人了,没有家,没有男朋友。我甚至不奢望锋能回头,只想把宝宝生下来,做一回母亲。”梅说到这里,痛哭起来。 后悔:寄人篱下以泪洗面 她告诉记者,她现在寄居在朋友吴姐家里,她手头上的积蓄快花光了,而锋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吴姐离异,病退,每个月只领500多元。 “我在吴姐家白吃白住,心里很愧疚。我现在每天只吃两顿饭,医生叫我多吃点东西,可我不想增加吴姐的负担。”她告诉记者,医生说她贫血、营养不良、血糖过高,很可能会早产。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希望好心人能帮我出出主意,或者帮我找到一份工作,让我和小宝宝有个容身之处。我会自食其力,养活小宝宝的。”梅擦干了眼泪,说她每天都以泪洗面,真后悔当初年轻的时候,没有把学业完成。她希望热恋中的少女们吸取她的教训,不要为爱付出全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