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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围桌坐开庭审案像谈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2:35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 (解娟记者季佳莹)开庭像在会议室里谈心而不是在法庭里审案: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被告人在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接受审理。据介绍,道里区法院作为我市唯一对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圆桌式”庭审的法院,今年已审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8件,审理被告人118人。

  据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田梦华介绍,“圆桌审判”是为减少未成年被告人进入
法庭接受审判时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和紧张对抗情绪而设计的一种新型审判方式。它与一般“法台审判”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庭的设置不同:一般法庭有严格的区域划分,强调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圆桌审判”虽也在区域上作了大致区分,但无论审判人员、公诉人,还是辩护人、被告人均围桌而坐,气氛相对平和、宽松。另外,“圆桌审判”在审判程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以及针对性强的法庭帮教工作,使被告人通过庭审接受矫治的效果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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