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突患白血病急需手术费 大学生欲卖肾救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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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3: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因父亲突患白血病,急需50万元做手术,昨日,在长沙某大学就读的大二学生袁小兵(化名)称,他欲出卖自己的一个肾脏,换取手术费用。然而,记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这种买卖器官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今年20岁的袁小兵告诉记者,他来自衡阳,父亲袁基武今年46岁。一个星期前,他突然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父亲被查出患了白血病,医生说要做脊髓移植手术方能得救。父
记者为此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认为,人体器官不是法律上的物。法律上的物首先具有非人格性,而人格权法中规定,身体器官作为人格利益的体现,是人格权的客体,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来交易。另外,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虽没明确规定器官能不能买卖,但法律的根本前提是不与社会公共道德相违背,私售人 体器官不仅有违道德,而且于法不容。按照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即便人体器官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 另据了解,目前《湖南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条例》明确规定公民可自愿捐献器官,同时对器官移植行为进行了规范,保障和监管医疗机构依法摘取和移植器官,打击人体器官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保障器官捐献者和移植者的合法权益。(邓伟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