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洋船运擅自放货物 托运人货款难收回 法官假日立案助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8:50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通讯员鲍丽鸣本报记者徐亢美

      “要不是上海海事法院假日执法,15万美元的货款就要泡汤了。”不久前,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亲历了沪上首起“预期扣船案”后,对上海海事法院办案作风大加赞赏。

      得知外国籍“安蒂诺”轮要来上海港卸货的消息,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感到损失的15万美元货款有了追回的希望。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扣下这条外轮,这条船的外国船东才能认账,但第二天就是假日,法院会在休息日采取扣船强制措施吗?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派员走进了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庭。

      一份份证据材料反映,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一家下属公司将一批货物交“安蒂诺”轮从上海承运至外国一个港口,货物运抵后,“安蒂诺”轮所属外国船公司在没有收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擅自将货物先行放出。货物出手后货款再也无法追回。

      但按常规,扣船申请一般在船舶到港后提出,“安蒂诺”轮还未到港,法院能突破常规预期下达扣船的命令吗?立案庭的周法官意识到案件的特殊性和紧急性,他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只经一小时,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得到了上海海事法院明确答复:“同意对‘安蒂诺’轮实施扣押,并正在制作裁定书和扣船令。”

      “安蒂诺”轮按时于当天傍晚6时进港。船一靠岸,制服整齐的周法官等登上该轮,向船长宣读扣押船舶裁定和命令书。船长拿起手机与船公司取得了联系,船公司和保险公司马上将派中国律师上船处理。

      船公司委托的律师来后提出:正值假日,目前无法要求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律师希望别影响船期,否则船公司损失将会很大。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周法官当即主持了双方当事人协商会议,4个小时后,双方对担保问题达成了协议:由船公司一方的律师将自己的房产作为信用和实物担保,在收到这份担保书后,法院随即对“安蒂诺”轮解除了扣押。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奇童梦乐
猫和老虎的混血儿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附身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