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失斯文当庭辱骂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0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律师所输了官司,身为当事人的律师当庭辱骂审判人员。近日,朝阳法院专门向市司法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函。 11月29日,朝阳法院安贞法庭法官在对北京创新物业管理公司诉北京市海斯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以及海斯律师事务所诉创新公司车位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时,海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新汉因两案均败诉,对审判人员极为不满,当庭辱骂审判人员“混
朝阳法院认为,杨新汉作为律师和北京市海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如不服判决,可以通过上诉途径解决,其辱骂审判人员的行为与其律师身份极为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故向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发出司法建议,并附上两份宣判笔录复印件,建议其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