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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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28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姚继红)在禁放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近期有所抬头,市区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因违反《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的日常管理,并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等行为。 按照《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除春节期间由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市民可
11月26日下午,江东某大酒店在楼顶燃放烟花爆竹,且时间较长,市民纷纷举报,被百丈派出所民警查获;11月28日,江东福明路上某公司在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被东柳派出所当场查获;12月2日晚,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和明楼派出所在江东北路发现一个非法储藏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缴获200多箱、价值3万余元的非法烟花爆竹。这3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受到了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近期,公安机关将会同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公安机关将抽调专门力量开展全面检查。一经查获,将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