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24县市 作案44起 蒙面团伙落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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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由7人组成的蒙面入室抢劫、强奸、盗窃团伙,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弓宪民、李新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时英强无期徒刑。昨日,弓宪民等不服,均已提出上诉。 据了解,被告人弓宪民、李新阳、时英强、贺贵超、张艳芳、时鹏飞、吴某(未成年人)均系新郑市人,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他们在新郑市及周边共24个县市实施抢劫和盗
线索提供 赵锡正 阮金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