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公款 河南省石油总公司4蛀虫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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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09: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焦作讯因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日前,河南省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原主任韩某、前两任核算处处长冯某和张某、副总经理谷某被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1998年7月至8月,韩某伙同河南省石油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某(已死亡),挪用公款600万元。1994年9月,冯某伙同陈某挪用公款6600.2万元用于某公司的油品经营等活动。1994年至2000年,韩、谷二人私分国有资产334.083万元。1993年
(记者 郭长秀)线索提供 王亚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