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里竟藏两包毒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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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0:4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案情梗概 今年6月28日下午,43岁的黄平驾着摩托车来到南湖广场周围。在这里,他见到了事先约好的粉友丁某。没怎么寒暄,黄平就掏出一小包白色粉末交给对方,几乎同时,丁某将折
两人很快分手,并分别往南北两个方向走开。才走几步,守候已久的民警就一拥而上,将二人双双抓获。在黄平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里,民警还搜出了两包重约0.6克的毒品。很快,黄平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庭审直击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内容与上同)法官:你对起诉书的内容有什么意见?黄平:那天下午,我接到丁某电话,他问我有没有货,我们约好在南湖广场见面。见面后,我给了他一包粉。 (记者经庭外了解得知,黄平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供述中对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均予以否认,这是他首次承认贩毒,但只承认了一包。) 证据一:黄平女友的供述 公诉人:黄平女友在供述中称,6月27日晚上二人驾摩托车同回住处,6月28日下午摩托车不见了,证明黄平当天确是驾摩托车到达现场。而黄平此前在供述中一直称摩托车早就借给了丁某,当天与丁某见面是丁某还摩托车的。 法官:你对该证据有何意见? 黄平:我不知道。 证据二:丁某的供述 公诉人:丁某称当天打电话给黄,问有没有货,后双方约好在南湖广场见面。丁某打的到现场,从黄平处买了一包毒品,并给黄200元钱,证明当天不是还摩托车。黄平在供述中称行驶证和驾驶证里的毒品是对方还车还证时栽赃给自己的,而当天车和证件其实一直都在黄平手中。 法官:你最后还有什么要陈述的? 黄平:这段时间在看守所里,我也想清楚了,我以前被劳教过,我希望法官这次能把我判得轻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包共重约1克的毒品都应视为黄平所有。10分钟休庭后,法院判决黄平犯贩卖毒品罪,并处8个月有期徒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