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脚踏两船被捉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1: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一名年轻女子订婚没多久,又搭识了一名富商并与之发生关系。身负巨额赌债的未婚夫撞见这等丑事,遂趁机勒索该富商10万元。近日,糊涂的未婚夫郑剑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从浙江老家来宁做服装生意的郑剑波到城南某酒吧喝酒,结识了姿色出众的领舞小姐李某。两人都只有20岁出头,来往一番后激情难抑,即于今年春节期间订婚。然而,
9月19日晚,李某陪周某和几个朋友喝酒,不由得生出几分醉意。这时,周某主动提出送她回家,路上几番搀扶拥抱,到家时两人已是情不自禁,便半推半就地上了床。次日早晨6点,满怀相思的郑剑波推开李某的门,意外地发现未婚妻穿着薄薄的睡衣,和身旁一个男人熟睡。郑剑波怒不可遏,冲上前拉起未婚妻扇了两耳光。惊醒的周某迅速穿起衣服,打算离开时却被郑剑波拦住,要求其到客厅“详谈”。 原来,郑剑波在近两三个月沉迷赌博,并欠下20万元赌债。见未婚妻和一个富商被自己捉奸在床,便动起了歪脑筋。郑剑波佯装打电话叫人来,随后威胁周某:如果不交10万元现金出来,就卸下他两条腿。周某按照郑剑波的要求,叫公司员工电汇了5万元至指定账户,随后到附近银行取出现金。周某还将自己腕上价值近2万元的“帝陀”手表抵押给郑剑波,并写下一张5万元的借条才得以脱身。恢复了自由身后,周某立即向警方报案,糊涂的郑剑波随之落网。(黄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