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 艺术特长生测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3:27 法制晚报 | ||||||||
本周六、日举行 本报讯(记者王茗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对外公布,2005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的测试日程已经排定,采取 全市统一测试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一测试时间安排在12月11日和12日两天。据了解,按照测试规定 ,如发现考生通讯工具未关闭,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测试过程采用“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帘测试(舞蹈、声乐、戏剧、书画项目除外),考生与 评委不见面;考生重新抽取测试序号后不得再离开候场区,并按照新的顺序等候参加测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测试按民乐、声乐、舞蹈等八个组进行。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 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向招生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据了解,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测试成绩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 委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选聘。考生在测试全部结束后两周左右可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ed u.cn)查询本人的测试成绩。 备忘录 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 进入候考点后,关闭通讯工具。 测试现场只提供音响设备、钢琴、低音提琴、低音号、定音鼓,其它乐器及道具需由考生自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