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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起纠纷 数百学生无处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3:36 法制晚报

  辅仁教育中心状告北师大

  本报讯(记者杨京瑞)北京辅仁教育中心以北京师范大学单方面解除合作办学合同,给其造成巨大损失为由,将北京 师范大学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原告办学损失计四百余万元。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北京辅仁教育中心称,2003年2月7日,他们与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办学。北师大信息 科学院允许辅仁中心以双方联合的名义招生办学,向辅仁中心提供以其名义办学所需要的资料和公章,并约定协议试行一年。 但北京师范大学在单位展开2004年招生工作时,却单方面宣布终止合作办学协议。由于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目前面临的 善后处理问题最为严重。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则称, 双方合作办学期限已满,在合作过程中,原告未经被告同意私自分别与四家单位另行签 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设立了4个学区。原告在合作办学过程中没有实际投入,而是将办学的费用转由其他4家合作单位分担, 所以原告主张的办学费用损失不应由被告负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由于双方的纠纷涉及到数百名学生的安置及利益,目前本案正在慎重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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