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焚尸强奸 恶魔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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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4:56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何宏宇 白素萍 见习记者李丹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抢劫后又焚尸、强奸、盗窃多起,无恶不作的李朋近日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介绍,今年39岁的无业游民李朋是灯塔市人,2003年2月,李朋与王某、程某三人预谋抢劫桑塔纳出租车,并事先准备一车闸线,以便在得手后将司机勒死。当年2月19日晚7时许,三人在灯塔镇内骗租冯某的桑塔纳出租车,当车行驶到柳河子镇八家子村南河套边时,
日前,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李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同案嫌犯均被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