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被索抚养费案昨正式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29 北京青年报 | ||||||||
是否该出孩子住房费成分歧焦点 本报讯高峰被三岁亲生子元元索要抚养费一案昨天下午5点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高峰和元元的母亲王纳文都没现身法庭。双方在高峰该不该承担买房的费用和是否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两个问题上存在分歧,但都表示同意调解。
开庭前,记者看到了王纳文的律师王春晖和赵进荣出庭的代理词。其中写道,元元对今后15年的抚养费请求为693251元。其具体组成是: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46.8万元,生活消费118415元,托儿费3.12万元,初高中学费7.2万元,小学学费3636元。王春晖律师告诉记者,王纳文方面希望高峰一次性支付。 昨天开庭时,双方最大分歧在于46.8万元住房费用。高峰代理人赵书妍律师认为,王纳文和孩子现在有房住,没理由要这个钱。至于其他的22.5万元,高峰方面没有意见,但希望每月分期支付。 王纳文的律师指出,买房子的费用是为保证孩子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王纳文的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欠着银行几十万的债。 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法官要求他们在本周五前拿出调解方案,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进行判决。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