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的决定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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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背景:9名职工与所属部门达成协议自谋生路,谁知7年前所在单位改制,他们被除名了。于是,9名职工状告单位,要求补办从1997年至今的社会保险金和撤销对9人的除名处理决定。在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9名职工败诉后,他们又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昨日获悉,成都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9名职工上诉,维持原判。职工:被除名我咋不知
杨成蓉等9人是原成都医疗设备厂的职工,该厂后来更名为中国一汽四川专汽厂(以下简称专汽厂)。去年12月23日,杨成蓉等人得知专汽厂早已对他们作出了除名处理的决定。他们称,1994年,他们和所属部门达成协议自谋生路。此后单位从来没有通知大家回单位报到或上班,也未告知他们被除名一事。于是杨成蓉等9人状告专汽厂,要求补办从1997年2月至今的(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金和撤销对9人的除名处理决定。单位:我们是有制度根据的 对此,专汽厂代理人称,专汽厂于1996年底进行改制时,曾反复宣传其改制方案,但杨成蓉等9人对此不理不问。于是,在1997年2月,专汽厂按规定对杨成蓉等9人作出自动离职处理决定,双方的劳动用工关系也随即终结。终审判决:自动离职的决定成立 今年5月25日,锦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成蓉等人未能对提出的“1994年外出自谋生路是单位批准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而且两年后又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因此,专汽厂对其作出的自动离职的决定成立。杨成蓉等人不服,上诉至成都中院。成都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记者袁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