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队走进社区“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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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6:3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曾维强记者方华)国徽高悬,庄严而神圣。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诉讼代理人、原告、被告按席而坐。昨日下午,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援助队把审判法庭搬到了石人北路社区,为居民们演示了一场精彩的现场审判。
中午刚过,队员们就深入到社区各居民楼和街道,向居民和路人散发传单,传单上详细介绍了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出现问题时解决争议的途径,具体分析了什么是“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商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庭的时间还差半个多小时,社区里的大爷、太婆就早早坐到了审判室。李凤贞太婆说:“这个活动好,来看可以得到一些教训,免得今后被人坑。” 庭上,“原告”声称在“被告”的家私广场购买了一套红木家具,并开具了发票,但用后发现该家具并不是花梨木材质,且茶几出现裂痕,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代理人”就销售过程中是否出现商家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展开了激烈辩论。最后,“法官”宣布“被告”败诉。 法律援助队进社区现场“判案”,受到社区居民好评。该校辅导员老师杨珊说:“这种深入基层的活动不仅可以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而且也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民众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