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旅行”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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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7:51 扬子晚报 | ||||||||
1500元私房钱夹在被胎里,从弹棉花的作坊里“旅行”了一遭后,又回到了主人李某的手中。这可得感谢南京沿江公安分局山畔派出所治安民警管金泉的慧眼明察。扬子小区居民李某于11月26日把一床旧棉被抱到楼下的弹棉花作坊,交给小老板重新弹一下。中午,李某把弹棉花的事跟爱人说了,没曾想老婆却一下子涨红了脸,原来她将平时攒下的1500元私房钱藏掖在被胎里!夫妻两人互相埋怨着来到了弹棉花的作坊。作坊老板娘对1500元一事显得一脸无辜:“我没有看见,您可能是记错了。”这事闹到了山畔派出所民警管金泉那儿。
老管将小李夫妻安慰一番,单独把棉花作坊的小老板请到派出所。小老板道出了实情:原来当晚在翻弹旧棉胎时,老板娘就发现了1500元钱,头脑一时没有转过弯,就收了起来。自己原本是想将钱还给它的主人的,可这对夫妻上门讨要时几乎和自己的老婆吵起来,弄得他们好像是故意要偷这对夫妻的私房钱似的。这时再叫自己把钱掏出来,面子上实在是挂不住。“您这时候把钱拿出来那叫拾金不昧,如果真把这钱私藏了,那可叫不当得利,可是违法的!”在老管的开导下,小老板终于退回了1500元钱。宁公宣 陈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