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太“驱魔”压死大姑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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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9: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女儿患上抑郁症,父亲找人来驱魔。但3个暮年老太的一番装神弄鬼,不但没能驱走魔鬼,反将这个年轻女子活生生地挤压窒息而死。昨天,白下区法院对这起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 案情回放
24岁的胡娟,因工作调换不如意,患上了抑郁症。她把自己锁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父亲胡某某认为女儿鬼附身,听说68岁的徐淑芳很有“驱鬼本事”,就央求她为女儿“驱魔”。 今年7月15日下午,徐淑芳带着另外两老太——61岁的董爱琴和72岁的臧翠英来到胡家“驱魔”。她们3人把胡娟带到胡家楼下的地下室。该地下室不足2平方米,异常闷热。进了地下室后,徐淑芳让胡娟跪在地上。见其不肯,徐淑芳一下把胡娟推倒在地,跪在她的背上,并用手按着胡娟的头。而董爱琴按着胡娟的右手,臧翠英则按胡娟的双腿。然后,她们3人就用这种姿势“祷告”。 一段时间后,徐淑芳等发觉胡娟没有反应。感到不对劲,她们赶忙送胡娟去医院,可胡娟已死亡。经鉴定,胡娟是背部长时间受重力挤压,导致窒息而死。 不久前,检方以徐淑芳、董爱琴、臧翠英3人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向白下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直击 11月19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被押上法庭时,徐淑芳等3人表情各异。徐淑芳一脸不服,董爱琴一声不吭,臧翠英则浑身哆嗦。据悉,徐淑芳和臧翠英是初中文化,董爱琴是小学文化。 庭审时,徐淑芳的情绪最为激动。公诉人:胡娟的父亲找你干什么?徐淑芳:他让我去给他女儿治病。我完全是出于一片爱心,我是为了救人。于是,我喊上了臧翠英和董爱琴。 公诉人:你为什么会去帮胡娟驱鬼?徐淑芳:因为胡某某来求我。他说他女儿被魔鬼缠住了。我被他的哭声打动,才答应帮他的。 公诉人:胡娟被打倒在地后,你干什么了?徐淑芳:我跪在她的屁股和腰上,但我的手很快就麻了,我就下来了。我没有按她的头,我只是用右手轻轻地扶着她的头。 公诉人:胡娟被你们压在地上时,有没有动啊? 徐淑芳:胡娟哭了,就哭了两声,但没怎么挣扎,那小女孩像棉花一样。 公诉人:你见过鬼吗?以前有没有帮人驱过鬼? 徐淑芳:这个不好说。我以前给一个人驱过鬼,把病治好了。 公诉人:那你怎么知道胡娟是被魔鬼缠身的呢? 徐淑芳:是胡某某说的,现在我知道不是了。胡娟是有病,不是魔鬼上身。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知道胡娟不是鬼附身,而是病呢? 徐淑芳:如果是魔鬼,就会大闹,但胡娟却一动不动。我对董爱琴说,这女孩恐怕是病,不是魔鬼缠身。 公诉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徐淑芳:胡某某讲孩子有病,只说她被鬼附上了。是胡某某骗了我们,他才是主犯。胡某某没说真话,害了他女儿也害了我们。 判决结果 昨天下午,白下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徐淑芳、董爱琴和臧翠英3人,应胡某某的要求为胡娟治病期间,散布迷信邪说,宣称胡娟系魔鬼附身,并将胡娟强行挤压在地,进行所谓的“驱除魔鬼”的行为,致胡娟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为此,法院判决徐淑芳有期徒刑4年,董爱琴有期徒刑2年半,臧翠英有期徒刑3年。 通讯员 白刑 郁险峰 南京日报记者 殷骏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