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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侵权判赔20万(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02 沈阳今报
  首席记者宁玲隋冠卓
“花落”侵权判赔20万(组图)
郭敬明(资料照片)。

“花落”侵权判赔20万(组图)
“花落”侵权判赔20万(组图)
  今报讯由《幻城》声名鹊起并赢得少年作家美誉的郭敬明因为另一部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惹上了官司。北京一中院12月3日一审判决郭敬明和出版该书的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20万元,并停止该书的发行。

  两青年才俊对簿公堂

  庄羽,女,上世纪70年代末出生,已经出版了《北极圈失去了地平线》、《半张脸》、《不是我说你》、《圈里圈外》等作品。

  2003年11月,郭敬明出版了继《幻城》之后的又一力作《梦里花落知多少》,由魔幻转向现实,刚一推出就达到几十万册的销量。

  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请求法院判令作者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50万元。

  “花落”一审败诉

  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作品《圈》发表在被告郭敬明作品《梦》之前。法院认定,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中剽窃了原告作品《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原告作品《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春风文艺出版社作为专业的出版机构,对其出版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负有注意义务,因此出版社除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与被告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图书大厦公司不存在过错,但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图书的责任。

  “构思”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没有支持原告庄羽关于被告郭敬明侵犯其作品独创性构思、作品语言风格、作品主要人物特征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著作权法中没有保护作品构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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