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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程序都用过工钱三年没要回—打工者陶永河的辛酸讨薪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0:30 燕赵晚报

  陶永河是我市一名普通的打工者,2001年他和妻子王某组织10来名打工者,接受任某转包给他们的刷漆工作,完工后,陶永河采用了包括法院判决在内的所有合法程序,但至今还没能要回自己打工该得的1600元钱。昨日,陶永河找到本报倾诉自己的遭遇,他用一句话来表述是:“打工难,要钱更难!”陶永河今年50岁,他妻子单位倒闭后,他们就开始经营一家政服务中心,接手一些清洁、粉刷工作,供女儿上大学。2001年6月,一家外贸仓库进行装修,一家装饰公司承包了这些工程,其中的房顶横梁的粉刷工作又转包给了任某,任某又包
给陶永河。陶永河说:“我当时带着10来个人干活,有安徽的、甘肃的、山西的。我爱人也每天和工人们一样干活。大家都不容易,所以为了保障能拿到工钱,承包前我就和任某签订了工程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工作是油刷15根横梁,每根450元(即工钱),完工后款项当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否则支付工程款10%作为违约金。2001年8月工程完工并通过了验收,做工的两个月期间,有的工人就开始向陶永河要工钱,他就向任某索要,任某先后给了工人们的工资,没想到自己妻子的那份工资却不给了。完工后,他向任某讨要妻子的1600元工钱,当时任某还在石家庄,说装修公司还没有付钱呢,得等等,先后几次都是这样的答复。为保险起见,他让任某打了欠条。几个月后,他通过人打听得知,装修公司把工程款给了任某,他想这下可以要回来了,赶紧找任某,竟得知他已离开石家庄,回栾城老家了。他又通过熟人找到任某家里,任某说家里有些困难,再等等。他又等到2002年4月,后来再到任某家时,他竟然避而不见了。先后又往任某家跑了十来趟,他爱人都说他不在家。这怎么办,他要赖账吗?陶永河咨询劳动监察部门,被告知可以到法院起诉任某。2002年5月,他到栾城县人民法院起诉了任某,任某虽然没有到庭,由于证据确凿,5月20日法院下了判决书,要求任某在5日内支付工资和违约金。陶永河也到他家通知此结果,但还是没有支付。这时他申请法院执行判决,法院先后几次到任某家中,因未找到任某,判决执行未成功。一拖又拖到了2004年,陶永河说:“2003年全年只要我手头没活,我就到他栾城老家,有时能碰上他,他见了我翻墙逃走,到今年依然如故。3年了我的讨薪日子实在辛酸,别人劝我说,钱不多就别跑腾了。但我不这么认为,大家干活不容易,任何劳动都应该有报酬。干活前我签协议,有了问题我找相关部门,实在没辙我找法院,虽然我都找了这些部门,还是没有结果,但我不放弃,我还要继续维权。”陶永河下一步打算是,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和栾城县人民法院核实了陶永河的情况。栾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听说此事后表示,陶先生可以到他们那里反映情况,尽力帮助寻找任某本人解决欠薪问题。但愿陶永河的讨薪之路能有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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