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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租一天房竟要付一月房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1:29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日前,读者林小姐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多租了一天,房东竟然要她付一个月的房租,这到底合不合理?

  据周小姐介绍,今年5月29日她在四方新村租了一户人家的一间房间,每月的房租是350元,一季交一次租金。11月底的时候,林小姐与房东发生过一次小口角,房东要她多交煤气费,但被林小姐拒绝了。11月29日上午,林小姐男朋友突然要被单位调到江北去工作,林
小姐决定陪他一起过去。当天晚上,林小姐开始收拾东西,但物件太多,她向房东提出能否第二天再搬。房东表示可以,但租期过一天,必须再交350元的房租。两人当晚就争吵了起来。由于租房之前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一时争执不清。林小姐表示只愿意承担50至100元。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认为,如果租房双方没有签合同或协议,额外多付的租金理应按实际超过的天数来计算。当然,最终付多少租金,双方要协商确定。林小姐告诉记者,在110的调解下,她最后为多租的一天付出了150元。 金陵晚报记者王聪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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