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超市发短信被疑偷信息 店方网上公开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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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2:1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11月26日,一署名月牙的网友在河南报业网大河论坛《焦点网谈》上发帖,讲述了其在超市发送手机短信,被店方怀疑偷抄价格遭遇“驱逐”的事情。此事引发网友激评。为弄清情况,《焦点网谈》记者在和月牙联系的同时,对北京华联中孚店进行了采访。该店承认确有其事。北京华联领导高度重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在网上发帖向月牙公开致歉,期待月牙尽快与其联系。
然而,月牙却像蒸发了一样迟迟未见露面。就在人们以为此事行将终结时, 12月6日凌晨在网吧上网的月牙终于看到了事情的进展,并于当晚来到河南报业网,对报业网及网友的关心表示感谢。月牙介绍,事情发生后她晚上睡不着觉,白天上街不敢抬头。她说她现在什么都不愿想,就想让对方公开道歉,不能让自己带着这个不该属于自己的污点走完这一生。(帖子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论坛人气指数:回帖144 点击率5953) 律师说法 “偷抄价格”不违法 虽然商品价格具有实用性,能给商家带来经济效益。竞争对手在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可能会加以利用,取得经济利益,使该商家丧失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商品价格同时并不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性,商家对商品价格并未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基于以上分析,自选店的商品价格并不属于商业秘密。故本人认为,“偷抄价格”的行为不应定性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当然,商品价格作为一种商业信息,如果竞争对手通过获悉别家的商品价格,将自己的同类商品进行恶性降价,则可能涉嫌构成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违反。(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涛) 为何不能“发”? 水玲珑:发个短信就成“信息小偷”了,真太可笑了!出人意料,超乎想象!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INTEL:我也碰到过这事儿,上次我在超市给朋友发短信,也被说了!我就跟他们吵,为什么这样对待一个顾客?他们主管解释说有竞争者经常去他们那儿“偷信息”! 于无声处:价格就是让消费者看的,即便真发了又怎么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规定不准在商场超市发短信?他有什么权力检查?既是明码标价还能算“偷”? 随风缘:个人认为,商场超市既可购物,也能休闲,我就喜欢边逛边与朋友短信聊着,这都快成生活方式了。 风之翼:凡顾客都是上帝,不要只见有钱的才眼开。目前用不起高档化妆品的大有人在,不要看到逛来逛去始终不“出手”的主儿就想歪,人家过过眼瘾还不行?还有商家的较量重点始终在服务而非价格上。 “信息小偷”惹的祸! 樱桃小三子:商场超市里发短信就可能是“信息小偷”,这警惕性让人想到了淝水之战里的两个成语: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韩中玉:如果没有过激言行,适当地劝阻顾客发送信息可以理解。毕竟现在竞争非常激烈,价格又十分敏感。 我是FANS:毕竟国人还不富裕,便宜两三毛钱就有可能使其从这家超市赶往那家。在业内互相打探对方的定价已是公开的秘密。我一个朋友就曾应征过此类职位,叫什么市场调查员。 小红帽:家中福、中环百货,郑州的大超市越来越多,几个老牌超市也在扩大规模,这个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据说活跃在郑州超市间的“信息调查员”就有上千人,他们的任务就是去别的超市抄价格。各个商家对此防备都很严。 漂亮木木:不能真“偷” 逮不住,受伤的却是消费者。做法可以文明点,在商场入口处设个标志事先提醒嘛! “偷”信息就违法? 魏新刚:希望历史不会重演!既然他们能公开予以道歉,我认为事情可以到此算了,毕竟后果还不十分严重,真要追究个明明白白也很困难。 盛世中原:虽说事情有了结果,但我们还应该思索一些问题,商场超市里的价格信息属不属于商业秘密?别人甚至竞争对手采集价格违不违规? 政法干部:不错,商家有权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但当你要求顾客不干哪一件事时,也得拿出相关法律依据。事实上法律并未授予它随意禁止顾客发送信息的权利。而且即便有人利用短信窃取商业秘密,它也应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 不“尊重上帝”的行为无异于自杀,北京华联这样的大商家能不懂这个?为何还会发生顾客被疑“信息小偷”的事情,一句话,应对眼前现实的竞争,“尊重上帝”的理念只能暂且靠后。 商家为何会对不是商业秘密的“价格”这么敏感?主要原因有两个:郑州的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和消费者对价格敏感。郑州商业的竞争烈度、难度高于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而且价格战还是主要的竞争手段。商品价格虽不是“商业机密”,却是价格战的主要参考依据,因此也就成为商家不愿让竞争对手知道的“商业情报”,所以处于竞争漩涡中的商家普遍患有“商业间谍敏感症”,连沃尔玛等跨国大零售商也是如此。 对此需要我们做的是:第一,政府需要通过规划控制和引导郑州市的商业布局,分散竞争。第二,商家要重视和运用非价格竞争,这很难但很重要;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教会员工识别“商业间谍”的技巧,规范对付“商业间谍”的文明行为,依法办事,避免误伤消费者的感情。第三,作为消费者在维权的同时,给商家多一些理解。“和为贵”,换位思考!因为商家的本能是提高价格,而非打价格战,价格战实属市场竞争下商家的无奈之举。(河南财经学院教授 史璞) 相关链接 “价格探子”在海口 海口家电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电器价格一天甚至几个价,一位在家电行业做了很多年的朋友告诉记者,为及时了解对手定的价格并据此作出调整,商家一般都会安排人手到其他商场打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派人到对方的电器商场当员工;另一种是派人化装成消费者。 (南国都市报) “商业间谍”在佛山 冠××公司欢迎两位重要客户到访,但该公司一职员发现:其中一女在一番打探后,开始躲进卫生间打电话汇报情况。该公司立即报警处理:经询问此女自称是同城的南××公司唐姓前台接待。冠××的黄总说,他们经常被别有用心之人通过电话套取商业信息。而南××的章小姐认为公司被“冤枉”了,虽然确有姓唐的前台接待,但并未听说其当天到对方公司去。(佛山日报-佛山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