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裸死案一审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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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2:27 新闻晚报 | ||||||||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专家也来到湘潭向法庭提交了法医学鉴定书。庭审从上午8时30分持续到下午4时40分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姜俊武在法庭里躲了记者一个小时,后在法警簇拥下迅速跑出法院,登上警车一路飞驰。 死者母亲 “我有憋了两年的话要说”
“我有憋了两年的话要说。”12月7日上午,黄静的母亲黄淑华早早地就来到了雨湖区法院。这次开庭,她已等了快两年。2003年2月24日,雨湖区临丰小学教师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全身赤裸,现场留有男子精液,后被证实是最后离开黄静的男友姜俊武所留,黄静身上也被发现有伤痕。 黄淑华深信女儿“一定是被强奸害死的。”并由此执着地走上了不断的质疑之路。这个过程中,由不同司法部门对黄静做的5次尸检结果各有出入,黄静心脏标本也奇怪地被人销毁,尸体在殡仪馆保存中奇怪地高度腐烂。一时间,黄静之死成为重重谜团。 受害人家属请求法院以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对原告姜俊武进行量刑。此外,黄静的父母还提出了总额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万元,抚养教育培养费30万元,赡养费20万元,以及殡仪馆保存尸体费用、误工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 目击庭审 明晰了两个误区本次庭审的一个重要突破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3名专家出席了庭审,该中心组织专家对黄静尸体做了第5次司法鉴定,并向法庭提交了法医学鉴定书。 这一鉴定的结论是:“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根据鉴定说明,所谓的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就是姜俊武在性活动过程中采用过骑跨胸腹部体位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4次由权威部门做出的司法鉴定结论都不同。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次鉴定是由雨湖区法院委托的。 “今天的开庭,我们还是看到了希望。”黄淑华的代理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革表示,此次庭审,至少明晰了两个误区:一是亲密关系间不存在性暴力。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姜俊武的辩护人提供了3份认定黄静与姜的‘朋友关系’,以男女朋友关系为挡箭牌就不构成强奸罪?法律界专家认为,即便是结婚也存在婚后性暴力行为,更何况是法律概念上两个外在的个体。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鉴定结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病理改变,跟疾病是两码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存在病理改变,即在显微镜下看到细胞改变的状态。通过病理改变造成死因,就譬如跟枪的扳机一样,你不去扣响,子弹永远也不会射出来。”因此,姜俊武的强奸行为与黄静的死亡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事实上,鉴定中的‘潜在病理改变’一直给被告以自辩的口实,但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专家鉴定组的一位教授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解释:每个人都有潜在病理改变,这是对尸体切片上一些细胞的分析。并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吴革说。 庭审没有一个证人根据吴革和黄淑华的介绍,参加出庭的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的3名专家以外,没任何证人。“我们多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都被法院否决了。在法庭上,只有证言,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姜俊武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不承认强暴,辩护律师也对他做无罪辩护,他们认为姜俊武是无罪的,不需要做任何赔偿。”黄淑华说,姜俊武和其代理人在法庭上的态度使她“每听到一个字都像被刀割一样”。 据潇湘晨报报道,引起全国关注的湘潭“黄静裸死案”终于开庭了!12月7日,湘潭阳光明媚,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也显得气氛热烈:国内二十余家媒体记者拥挤在三楼法庭门口———湘潭裸死女教师黄静的前男友———姜俊武涉嫌强奸(中止)罪案在这里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死者家属提出214万元民事赔偿。 此时,距黄静死去之日653天。 作者:黄志杰 龙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