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称食品不干净 敲诈小店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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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3:14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京瑞通讯员王宁)诈称店主卖的熟食、大米、面包有问题借机勒索钱财。昨天,被告人刘刚被顺义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28岁的刘刚是河北省人。今年4月2日15时许,经预谋后他伙同吴某、李某等人到顺义区天竺镇某菜市场内 王某的个体熟食店,以吃了王某卖的熟食生病为由,敲诈其人民币1600余元;今年4月6日16时许,他们到顺义区天竺 镇某菜市场内胡某的粮油店,以胡某卖
顺义法院认为,刘刚采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