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有成效多年纠纷一朝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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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07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该院湖滨人民法庭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涉及75名老年人群体的民事纠纷案件。据了解,该案为历年来涉及当事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原来,这是一起涉及“基金会”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基金会”尚拖欠着由75名老人组成的“老人会”(尚未依法登记)一笔60余万元的款项,许多老年人经多方反映,长期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石狮市湖滨办事处党委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及时向石狮法院做了
湖滨人民法庭庭长亲自承办此案。先后结合并对照了“基金会”历史背景、党和政府的历来的政策规定及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关的事项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经过开庭审理最终认定:本案“基金会”由个人经营(名集体实个人);因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双方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为此定为借款合同纠纷;也因债权人长达5年之久的催讨事实,及双方达成的协议,保住了诉讼时效;“老年协会”因未经登记,主体应为全体老年人;欠款的数额及事实经调查得以确认。 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湖滨法庭主持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及时地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胡斌婷邱长途记者徐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