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优惠50%收费却不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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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19 大连晚报 | ||||||||
百姓110 近日,消费者江某在一则电视广告上看到,金州区一家门诊部对患者体检进行优惠。在优惠期间,只要患者到该门诊部体检,将按照50%的标准收取检测费。于是,江某来到该门诊做“病原体、支原体、尿常规”3项化验检查,交款时,门诊收费处向江某收取了化验费206元。3天后,江某的邻居也到该门诊做体检,邻居告诉江某,他做了同样的3项检测只用了
接到江某的投诉后,消协人员到该门诊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将江某的化验报告单、收费单据等逐一与门诊部收费价格表核对。随后,消协人员又到金州区物价局查阅了辽宁省物价部门关于医疗单位的收费标准。消协人员了解到,江某接受病原体、支原体、尿常规这3项检查的总费用应该是343元,该门诊承诺按50%的标准收取检测费,实际应收取江某检验费171.5元,该门诊多收了江某34.5元。对此,消协人员按《消法》规定做出了处理意见。最终,该门诊将多收的费用双倍赔偿给消费者江某,并向江某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