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建筑须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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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1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已正式通过了北京市规划委、市公安局审定,并获批成为本市地方标准颁布执行。据该《规程》,今后北京五类建筑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这五类建筑包括:建筑物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商店、超市及库房;单体建筑物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旅馆、招待所、旅游度假中心;单体建筑物
北京市规划委发布消息称,符合这五类范围的已建建筑物若尚未达到《规程》要求的,须由所属单位加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保证在12个月内通过验收。此项工作将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