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评报 地荒了也许缺法律灌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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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1:26 北京娱乐信报 | ||||||||
我是学法律的,刚考完了《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前几天看了《信报》报道的《玉米绝产逼老农苦读书》,报道中提到检测砖厂的各项指标都符合国家要求,我认为检测还应更进一步。因为如果农作物的绝产和某些厂子的排放行为有关,那么即使厂家的排放物是达标的,也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传统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所不同。环境民事责任作为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因在于环境分割行为本身创造社会财富,有一定的正当性,追究其过错几乎不可能;另外,由排污者从营利中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符合公平原则。其次,关于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即使达标排污,只要从事排污并发生危害后果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环境民事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般的民事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但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可见,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原告只需提供被告侵权的基本事实,而被告则负主要的举证责任。 无论老农家的玉米地最终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荒掉的,在苦苦学习生物知识的同时,学习环境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很重要。 读者丁训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