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误抓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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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2:39 新闻晨报 | ||||||||
超市被判赔礼道歉 晨报记者李晓明 只因商场大门被撬,商场保安怀疑路人为小偷,对其私自拘留和讯问。日前徐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除了赔偿无辜路人的相关损失外,还必须以书面形式
今年5月14日凌晨2时20分许,小张和小李两人吃完夜宵后返回公司时,突然被身后赶来的两名商场保安抓住。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两人被强令到商场内接受“讯问”。据保安称,他们半夜发现有人用钢丝钳撬商场大门门锁,赶紧跑出来已不见小偷踪影。数分钟后发现小张两人行迹可疑。经警察询问后,保安承认当时为误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安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私自扣留原告,并采取了强行要求原告蹲下等有辱他人人格的手段,已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使原告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