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不履约消协来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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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36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通讯员孙焕博魏朝东)拍卖行卖的房子尽管房价合适,但前期欠下的水、电及采暖费总计6100元,却成为买主的窝心事。12月8日,记者从沈河工商分局获悉,经过沈河消协部门的大力协助,买主最终维护了自身利益。 李女士于今年3月份,在沈阳市某房地产拍卖行花12万余元拍得一处43平方米的住房。当时,该房欠水、电及采暖费共计6100元钱。经与拍卖行协商,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
沈河12315投诉受理中心受理投诉后,认为该拍卖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消法》及合同法的规定,指出该行应该立即履约,如故意拖延将建议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经调解,该行将6100元钱付给了李女士。记者电话:888113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