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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踢开中介成被告,中介公司索赔万元违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留春 记者 殷学兵)购房时,购房者发现自己委托的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拿不出房主的委托书,便通过有委托书的第二家中介,买下了第一家中介提供的房源。不久前,第一家中介将该购房者告到玄武区法院,索赔万元违约金。

  从去年开始,高先生就一直想在城东买一套住房。为了买到称心的房子,他跑遍了城东,去了附近10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今年4月,高先生在位于孝陵卫的一家小中介公司寻找房
源时,该公司向他推荐了一套报价为65万元的房子。该套住房位于城东的钟山花园城,高先生觉得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决定让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带自己去看看。

  当天下午,在钟山花园城的一幢楼前,该中介公司职员张某告诉高先生,他们推荐高先生买的房子,就位于这幢楼的四楼。房主暂时不在家,可以先看看外观。要是想看户型,高先生可以到该套房子的楼下一家看看。于是,高先生敲开了三楼一家房门,征得同意后,进屋仔细看了户型。看后,高先生觉得很满意,为防止有人抢先购买,当天,他与这家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高先生如购买此房,必须在一周内购买,且只能通过这家中介成交,不得通过其他中介或者与房主私自成交,否则将赔偿违约金1万元。

  协议签完后,高先生总觉得心里不踏实。第二天,他又到城东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该公司看房源时,高先生意外发现了他通过第一家中介公司订下的房源。该中介公司职员拿出该套房主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声称房主只委托了他们一家中介公司卖房,不会有第二家。

  得知此事后,高先生赶忙去找第一家中介公司。交涉过程中,该中介公司虽坚称房主委托了他们,但却拿不出委托合同。只是一个劲地对高先生反复承诺,一周内,只要高先生想买此房,他们一定能帮他成交。

  但已不相信这家中介公司的高先生,很快就通过第二家中介公司找到了房主。得到房主的认可后,高先生通过第二家中介与房主办理了房屋成交手续。

  事后,得知此事的第一家中介公司多次找到高先生,要求高先生支付1万元违约金。双方协商不成,第一家中介公司将高先生诉至法院,讨要违约金。

  目前,玄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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