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有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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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 李灿)实施了4年的《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将发生重大调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南京市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生育保险项目、参保人员就医范围和就医流程、待遇支付方式和标准等内容。同时宣布进行生育保险部分医疗项目定点就诊结算“三统三分”试点工作。
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科长李宁滨介绍,4年来南京已有近12万生育妇女享受了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保险的实施,缓解了妇女生育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解除了单位招用女员工的后顾之忧。 从12月1日起,我市推进生育保险“三统三分”试点工作,即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定费率、分开列账、分别支付。与过去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报销相比,此次试点工作有以下变化:一是变事后报销为刷卡结算,选择了153家同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作为首批试点对象,参保人员持《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就医,对试点的医疗项目参保人员在医院就诊时个人不垫支费用,相关费用由医保中心直接与医院按标准结算。二是通过协议对就诊医院实行定点管理。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26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中,筛选出2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生育保险的首批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明确了生育保险的支付范围。目前生育保险的范围基本参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相关规定执行。四是扩大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群,取消了参保男职工配偶为“农村户口”或“失业人员”的身份限制,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标准报销50%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定点就诊结算问答问:定点就诊结算试点对象范围?答:从2004年12月1日时起,已同时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其在职女职工可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 附件 问:定点医疗机构试点范围? 答:首批试点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26家。随着参保面的扩大,根据服务水平和服务满意度,择优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问:定点就诊结算试点医疗项目范围? 答:目前只限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分步扩大到其他生育保险医疗项目。 问:参保女职工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何凭证? 答:首批试点的参保单位在职女职工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应持《南京劳动和保障卡》(以下简称IC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问:如何就诊? 答: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查验、暂时留存就诊者的IC卡,并要填写《生育保险就诊记录单》。参保女职工就诊时医生应在记录单上做好各项就医情况记录。手术结束后就诊者将《生育保险就诊记录单》送回医保办公室,医保办公室留存记录,退还其IC卡。 问:手术费用如何结算? 答: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标准结算,就诊者本人不另支付费用。如使用生育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费用由就诊者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问:退休女职工手术费用如何处理? 答:2001年4月5日以后(含2001年4月5日)退休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本人发生的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费用由医保中心按零星报销处理。2001年4月5日以前退休的女职工的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费用由原渠道解决。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