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猎枪砍刀殴情敌重伤“二进宫”的王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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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8:4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孔华范琼琼刘静)因不满别人与其前女友谈朋友,“二进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其他三人将人砍成重伤。王某近日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现年23岁的无业人员王某早在1999年就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今年2月下旬,王某对尚某与其前女友谈朋友不满,就与曹某、范某、高某三人商量教训尚某,并由曹准备了一支单管五连发猎枪和三把砍刀存放在王的住处。20日晚,王得知尚某次日要到本市一花店
次日早晨6时许,四人乘出租车来到双岗三角岛附近,王某等人在车上看到尚某正站在花店门口的花车边,便拿出作案工具,下车朝尚某跑去,曹、范、高三人用砍刀将其砍倒在地,随后又向尚某身上连砍数刀,王赶来也用猎枪打、砸尚某。之后王等四人逃离现场。当晚十时左右,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的,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