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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遇车祸属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9:56 沈阳今报

  记者郑希雪整理读者张女士:我父亲在原单位退休后又被原单位返聘。今年3月份,我父亲坐班车下班途中被其他车辆撞伤,肇事者逃逸。病情十分严重,做了开颅手术。单位给拿了第一次手术的费用。因为病情不稳定,医生要求做二次修补术。父亲单位却不给拿二次手术费用。

  我父亲返聘回厂后,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是否应该拿这笔费用?

  律师(和昊律师事务所宋建华):你父亲与单位的这种工作关系已构成事实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因此单位应当给拿这笔治疗费用。

  你父亲可以先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交通事故处理完,你父亲单位可以向交通肇事者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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