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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电子厂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被罚19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0:01 金羊网-新快报

  深圳一电子厂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引发工人集体堵路新快报深圳讯(记者黄学民)记者从深圳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于前天上午将一张高达196万余元的《劳动处罚决定书》和《法律文书送达回证》送到了深圳某电子来料加工厂厂方负责人的手中。这是深圳劳动监察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该电子厂负责人在签收后表示接受处罚,不会申请行政复议。据悉,该电子厂是因为违反了五项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受到处罚的。今年10月6日,该厂3000多名员工因为不满工资过低、加班时间过长等问题
上街堵路,造成当天深圳市北环大道双向交通及附近交通要道瘫痪4个多小时,导致福田区交通秩序大乱。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该厂的劳动违法问题。调查发现,该厂存在五项劳动违法问题:一是工资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至今年8月为止,该厂2608名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标准部分金额总额达32万余元;二是1973名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现象,超过3小时部分累计达到6万多小时;三是加班工资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四是约有1338人未办用工手续,累计达6419个月;五是有部分员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目前,该厂普通员工工资低的问题已经整改,劳务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发放达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由以前的480元涨到了现在的630元;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也不超过36小时;加班费从原来的周一至周五每小时的3元多涨到了现在的5元多,双休日每小时加班费由原来的4元多涨到现在的7元多。并办理了社会保险的手续,员工超时加班的情况得到遏制。此外企业还为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办了用工手续等事项。厂方最后作出承诺,保证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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