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支持房东向凶手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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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0: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晨报报道了雷某在出租屋内将妻子周女士杀害并分尸的事件。此后,赵女士的这2间房屋几乎成了“鬼宅”,至今已7个多月,房子还没出租出去,致使她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无辜的赵女士能不能向凶手承租户雷某及其家人提出索赔呢?对此,一些律师认为,按照现行法律,索赔是行不通的,但也有一些律师提出可以索赔,因此产生两种相碰撞的观
读者声音 不能索赔,那是迷信 138158XXXX0:因为在法律上说不通,房子出租不出去只是迷信因素在作怪。当然要赔,利益受到损害 139517XXXX9:房客在房主出租房里干杀人或自杀什么的,房主都要对此事负责,房客给房主带来经济和精神损失难道不能索赔吗? 138616XXXX9:房东租房子给出租户,出租户在不是自己的房子里杀人,公安机关查案时,要求房东协助调查,但谁来考虑房东的损失呢?房子可能几十年都租不出去。自己居住吧,可能一辈子都有心理阴影。 139518XXXX4:房东的私有财产、房屋居住环境遭到凶手承租户的恶意破坏,并产生长期恶果。律师:要出台法律法规保护房东利益 138138XXXX5:我是一名律师。应该要索赔,而且国家司法机关也应该将这些问题考虑进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屋房东的权益。 作者:朱宏俊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