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员工培训期无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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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0: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舆论监督84701110热线报道 “每天早上8:30上班,下午5:00下班,凭什么没有工资?”经理答复的“正式营业前培训期没有工资”的说法让韩先生有点想不通。 韩先生11月底已从南航江宁校区第五食堂辞职了。他说,他是8月20日应聘到食堂工作的,当时定的工资是每月800元。9月中旬食堂正式开业前,他和40多名工作人员一直在接受培训,每天都按时上下班。但食堂一直没发给他们这段时间的工资,只给了100元生活费。
“可我咨询了劳动部门,他们说这种情况应该有工资。”韩先生说。 食堂的栗经理表示,食堂确实没给这批工人发开业前培训期的工资。这样做是因为开业前食堂没有收入,而且在一开始就跟他们进行了说明。这期间包食宿,没有工资,只给100元生活费,工人们也答应了。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原斌律师说,就算食堂征求了工人们的意见,这样做也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工人们在与食堂建立了劳动关系后,按食堂的要求按受培训,食堂必须支付工资。食堂如果考虑到这期间没有收入支付困难,可以与工人事先约定培训期间的工资低一点,但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张立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