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设到医院内 揭阳中院为重病被告人实行特殊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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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在广东省武警医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江永控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这是揭阳法院首次到辖区外、在被告人治病的医院开庭审理的一宗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6月17日上午,普宁市池尾街道办事处派出驻村干部到合浦村,宣布对合浦村的干部进行分工调整,该村原治保主任江永兴在发表不同意见时突然昏倒,经
考虑被告人的身体健康,11月30日上午,揭阳中院的法官、法警来到广州武警医院,将医院感染内科的学习室设为审判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