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冲动签下协议 惹上不白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1:26 扬子晚报

  本报讯市民高某在中介带领下看中一套房子,为防止房子被人抢走便和中介定下协议,通过该中介购买这套房子,但高某之后又通过其他途径买得此房。为此,高某被中介告上法院。

  从去年开始,高先生就一直打算在城东购买一套住房。为了买到称心的房子,他跑遍了城东,去了不下十家房产中介公司。今年4月,在位于孝陵卫的一家小中介公司,高先生在和中介进行了交流后,对方向他推荐一套报价为65万元的钟山花园城的房子。觉得比较符合自己的
条件,高先生便让对方带自己去这套房屋中看看。

  当天下午,在钟山花园城一幢楼的楼下,中介公司的职员张某告诉高先生“我们的这套房源就是位于4楼的那套,房主不在家,你可以先看看外观。反正你要的那套是毛坯房,你要是想看户型的话可以试试看看他家楼下的。”高先生于是敲开了3楼人家的门,在征得同意后仔细看了看户型。事后,高先生觉得很满意,为了防止这套房子被别人“抢”走,他当日便和中介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高先生如果购买此房,将于一周内购买,并且只得通过这家中介成交,不得通过其它中介或者与房主私自成交,否则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签完协议后,高先生总觉得心里不踏实,第二天他又走入了城东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该公司浏览房源时,他意外地发现了前一天自己已经“订下”的那套住房。当他向该公司询问此房时,对方拿出了委托代理协议书,告诉他“房主只委托了我们一家中介公司卖房,不会有第二家的。”惊出一身冷汗的高先生赶忙去找前一家中介公司,对方虽然坚称房主委托了他们,但却拿不出委托合同,还反复承诺能见到房主,房子肯定能成交。

  气愤不已的高先生很快便通过第二家中介公司找到房主,在得到房主确认后,高先生很快买下了房子。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第一家中介公司竟然向他提出了索赔,要求他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协商不成后,中介公司将他告上了玄武区法院,法院已经立案,并于近日开庭审理。(杨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