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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看守所一警察徇私枉法 为黑老大编造功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5:17 东方网

据悉,继成都某涉黑团伙头目叶雏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今年9月底,另一涉黑团伙头目王勇经四川省高院核准后被执行了死刑。经查,王勇一共犯下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和脱逃四宗罪行。

王勇的涉黑历史并不简单:1998年8月下旬,王勇组织成立了四川天鑫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之后,王勇以这家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的公司为依托,不仅在简阳经营赌
场,而且还在双桥客运市场和东华电脑市场强行收取商家保护费。此外,王勇及其手下还强行承包大豪夜总会,绑架并向成都两名富豪勒索钱财,还制造了多起震惊全省的大案。

看守所民警徇私枉法

2004年9月底,成都涉黑团伙的老大王勇最终恶贯满盈了。然而,在被执行死刑之前,王勇一直被关押在成都市第一看守所被。而就在这段羁押期间,看守所里发生了一起鲜为人知的民警徇私枉法案。

何某是成都市第一看守所的一名普通民警,正是因为拥有这个身份,王勇的哥们儿找到了何某,要求何某将一份虚假立功材料交给王勇。2004年8月26日上午,何某与看守所三大队值班民警杨某取得联系,称自己有事要到看守所找杨。当天下午,何某见到杨某后,提出自己想见由杨分管的死刑未决犯王勇。

 大胆民警罪有应得

很快,何某在值班民警杨某的办公室里顺利见到了王勇。利用这个机会,何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交给了王勇,并授意王勇将其当作重大立功表现的检举材料进行检举,争取在死刑复核时能因立功获得减轻处罚。收到何某传递的材料后,王勇很快将材料整理为检举表,交给了监管民警杨某,企图使自己的检举立功成为事实。

监管民警杨某在收到王勇交上来的“立功材料”后,觉得其中存在问题。于是杨某电告何某,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了情况。因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何某的行为才未造成严重后果。9月6日,何某因涉嫌徇私枉法被成都市公安局拘留。11月18日,何某被郫县检察院正式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身为看守所的民警,在明知被判死刑的王勇没有重大立功检举的情况下,故意内外勾结,违背法律和事实为罪犯捏造立功减刑材料,企图使罪犯检举立功成为事实,从而达到帮助罪犯重罪轻罚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11月底,法院作出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决定。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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