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每月提高14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20: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原因: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医疗补助金也升到69元/月 本报讯广州市最低工准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水涨船高”。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广州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408元/月提高到548元/月,医疗补助金则由51元/月提高到69元/月。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各地市失业保险金待遇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折算,而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标准将以最低工资标准的10%折算。从本月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510元/月升到684元/月,有关失业保险待遇也相应调整。番禺、花都两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调整后上述两项待遇分别为459.2元/月和57.4元/月。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次调整后失业保险的待遇提高了不少,但失业人员享受待遇的条件并没有因此改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久,仍将视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来核定。即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限期1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马汉青 吴子因)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