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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不合适要调换多不退少要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市区读者金小姐7日12:37来电:我买了一件衣服,回家后发现不合适,想换。商家说另选衣服的价格与原先衣服的差价,不够要补,多余不退还。

  记者核实:5日,金小姐与朋友在市区纱帽河的一家服装店看中了一件毛衣,想先试穿,但商家说不能试。金小姐觉得这件毛衣颜色和款式都很中意,就买下了毛衣。但回家一穿,发现衣服太小不合适,于是回头想去换。但商家称,店里的衣服都是均码。金小姐不能换
同款的衣服,只能另选其它款式。商家还说,如果金小姐另选的衣服价格高于先前购买的价格,要补足差额;而价格低于先前的,多余金额不予退还。而金小姐觉得这样的调换方式不公平。

  鹿城区消费委沈秘书长说,消费者购买衣服后发现不合身要求调换,在衣服无损情况下,商家应给予调换,金额要多退少补。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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