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峰招待所是三无“黑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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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1:25 辽沈晚报 | ||||||||
省消防局认定其产权单位人防部门失职是“导火索” 本报讯首席记者靳室绂报道未经工商注册!未取得消防审批!未取得治安许可!酿7死5伤惨剧的“欣峰招待所”竟是一家“三无黑店”! 昨日获悉,在沈阳北站站前广场该地下旅店火灾现场,辽宁省消防局现场会认定,该
省消防局局长张荣昌在现场会上通报调查情况时说,2004年4月,在未经消防审批的情况下,业主姜作忱擅自将租用的地下人防工程改造装修为旅店。姜曾多次到北站公安分局消防科申办消防手续,由于该旅店不具备开业的消防安全条件,未予批准。2004年11月20日,业主姜作忱在未经工商注册、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和治安许可的情况下,开始非法营业,接待旅客住宿。 旅店从开始非法使用至起火之前,产权单位的人防部门未认真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对其非法活动听之任之,没有及时制止其非法行为,最终酿成大祸。 导致引发当天火灾的另一个原因是,该旅店管理混乱,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业主姜作忱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利欲熏心,只顾赚钱,以低价位招揽旅客,未建立任何形式的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旅店的安全管理完全处于无序状态。服务人员使用蜡烛照明不慎引燃被褥,导致火灾发生;采用大量可燃材料改造装修,以致火灾迅速蔓延;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停用,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并扑灭火灾;服务人员未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时不会引导旅客疏散,以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