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锅炉爆炸伤及路人 致残青年索赔96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1:3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因首钢院内锅炉爆炸,炸飞的砖头将路人王进涛后脑砸成三级伤残,致其生活不能自理。昨天,王进涛在石景山法院状告首钢集团,索赔96万多元。 去年11月28日晚,18岁的王进涛下班后经过首钢建设集团第三建筑分公司东院墙外的马路时,一声巨响,院内一锅炉发生爆炸,炸飞出来的一块砖头砸中王进涛的后脑。脑部当场大量出血,他被送到石景山医院抢救,经过25天昏迷后才苏醒,到今年1月19日才出院,
首钢对事故的调查表明,锅炉虽然安装在三公司院内,但三公司已把厂房出租给个人,锅炉没有安装水位表和安全阀,未办理手续,属于违规使用。首钢据此认为,事故责任应由承租人负责。 王进涛的代理人认为,首钢第三建筑公司才是锅炉的所有人,但却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同时由于第三建筑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上级法人单位首钢集团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