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每年培训不得少于60课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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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2:08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高远报道昨天,上海市高院召开上海法院第四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推出了《2005-2009年上海法院干部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举行了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揭牌仪式。 据统计,经过长达5年的法官培训,目前上海法院5200余名干部中,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4268名,占81.4%;18人取得博士学位、334人取得硕士学位,占干部总数的6.7%。
此次的《规划》明确,今后凡要提任基层法院副院长、各级法院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长的,都必须参加过培训;审判业务庭的法官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60课时的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