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者“挑牙膏毛病”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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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3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成立)北京西城法院9日一审驳回了职业打假者杨连弟对“佳洁士”、“高露洁”、“田七”、“洗必太”等品牌药物牙膏的诉讼请求。 职业打假者杨连弟对“佳洁士”、“高露洁”、“田七”、“洗必太”等品牌的药物牙膏都在外包装上不同程度地宣传药物功效产生了疑问,因此每种买了一支并试用,发现这些牙膏并没能起到包装上宣传的作用。于是他以药物牙膏宣称功效是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为由
西城法院在宣判中认为,宝洁公司生产的“佳洁士舒敏灵”牙膏经有关机构检验含有足够药物成分,医学教材刊物上记载该药物成分对牙齿脱敏有很好的疗效。消费者使用该牙膏因个体的差异等因素,效果会有所不同。杨连弟使用该牙膏未见效果,而认为“佳洁士舒敏灵”牙膏存在虚假宣传及构成欺诈,缺乏依据。杨连弟要求厂家不得在包装上宣传药物功效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宝洁公司未对杨连弟的人格权利进行侵害,因此对杨连弟要求精神损失及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鉴于长安商场在开庭时同意退货,因此法院判决长安商场退还杨连弟货款。杨连弟诉其他3家牙膏生产企业的判决结果与此相同。 宣判后,杨连弟表示肯定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