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解人”法院“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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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3:57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栾雪雁苏振兴)记者从天桥法院获悉,在审理李某与丈夫离婚的案件中,天桥法院法官首次在调解中邀请了“协助调解人”,本来铁了心要离婚的李某最终和丈夫和好了。 李某因时常与丈夫怄气而产生了家庭矛盾,强烈要求离婚,并表示不离决不罢休。法院遂邀请了双方所在村的村主任陈某作为“协助调解人”,和法官一起做调解工作。由于陈某对两人的生活情况比较熟悉,因此知道问题的所在,和法官以法律解释相配合,以情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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