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农民工领回6年前欠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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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4:58 新京报 | ||||||||||
法院把业主方土地和厂房拍卖所得,优先支付所欠112万元工程款 本报记者杨杰摄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今年春节可以拿着工钱回家过年了,三个孩子都等着呢。六年了,没想到这笔钱还真能要回来。”来自河南的曾庆兰捏着装有3千元钱的信封激动不已。 昨天,200多名农民工拿回了拖欠六年之久的共112万余元工资,其中24名农民工代表亲自赶到北京一中院送上了锦旗。 这些农民工都是北京富慧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工人,据法官介绍,1997年11月,该公司与北京希德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希德食品公司承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之后,富慧达公司开始垫资施工。工程完工后,希德食品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115万余元。 富慧达公司多次索要工程款未果后起诉到法院,但胜诉后,希德公司一直拒绝履行法律义务。今年12月7日,富慧达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据执行法官段立志介绍,这笔案款是他在办理另外一起被执行人同样是希德公司的案件时,通过拍卖该公司土地和厂房得到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优先支付工程款,因此,法院先将这笔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提出来全额发还。 家住密云的老杨曾在富慧达公司做技工,此次领到了5千多元工资,在法院他一直乐得合不拢嘴。老杨说,这些年为了要这笔钱几乎跑断了腿,根本就不指望了,没想到法院却替他们要了回来,前天晚上听说要来领钱,他一夜都没睡着。 据悉,北京一中院今年以来已经办理涉及工程款的执行案件41件,为务工人员追回劳务费9800余万元。法官建议来京务工人员务必要与包工头或者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遇到不公平待遇,既不要害怕丢掉饭碗而委曲求全,也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而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男子爬塔吊讨要软件款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浦峰)“哥,快下来!”一名年轻人流着眼泪站在塔吊下呼喊。昨天上午,成都的两名表兄弟来京讨要软件款5万元无果的情况下,其中一人爬到上地一工地塔吊顶端。 据了解,爬塔吊的男子姓周,其表弟说,他表哥在塔吊旁一家公司购买了5万元软件,但买回去后全部不能用,于是找这家公司退货并索要软件款,但没有讨回。在警方的交涉下,公司将软件款交到其表弟手中,周姓男子从塔吊上爬下来,被警方带走。 线索提供:史先生报料奖金:100元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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