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谈判 团长吞了感谢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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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获悉,原四川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简称省成套局)局长郑安卡(正厅级)因贪污、受贿,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对其违法所得22万元予以追缴。 市中院审理查明,1999年5月,郑安卡在担任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川公司)总经理期间,中川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工作,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52元/
1999年11月,郑参与中川公司赔偿外国某电站损失的谈判,并担任中方代表团团长,郑安排唐燕(另案处理)从公司领出3万美元,以送“感谢费”为名,送给外方代表团6000美元,剩余2.4万美元,郑分给唐燕1万美元,其余1.4万美元由郑占有。 2001年6月,郑在担任省成套局局长期间,托人为其设立了成都远维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远维公司)。同年12月,郑将省成套局科研经费237万元转入下属企业四川四方科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方公司)账户上。此后,郑安排四方公司总经理唐燕,将科研费30.5万元转入由郑实际控制的远维公司的两个账户上。 因郑在被中纪委“双规”期间,已向组织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退还了大部分赃款,因此依法给予其从轻处罚。宣判后,郑对判决不服,当庭提出要上诉。王鑫成兴锋 本报记者 曾光 | ||||||||